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

公義的審判

公義的審判   20150227

我在2014年8月底開車和一位機車騎士黃先生發生擦撞交通事故,很感謝現場十字路口正好有一位交通警察,他立刻聯絡交通隊和救護車,不久後就有救護車來載走黃先生,我則在現場等候警察來測量照相作酒測檢查和詢問事發經過。結束後郎警員讓我離開,他再去醫院給黃先生作酒測檢查和詢問事發經過。接著過幾天我在朗警員上班時間去警局作筆錄。

然後,當天下午我母親住院了,隔兩天我開學了,但同時我也開始了一段不短的等候審判的過程。

這一年我第一次保第3責任險,就用上了。我原先以為由保險公司(楊先生)出面處理,但是結果是我需要不斷的跟黃先生連絡,不斷的催促楊先生,一週,半個月,一個月,焦慮和不安。幾乎要和黃先生約到警局和解,但最終是延宕了下來,黃先生楊先生都不再聯絡,我也不再做甚麼了。

學校警衛林先生告訴我6個月如果沒有和解,就會自動撤消案件。

2015年2月初我去做年度汽車檢驗,續保保險時我謝謝老闆娘去年鼓吹我買第3責任險,但發現今年的保費增加時我告訴他們我確實報了出險,但是該案件未處理完。於是,他們打電話問過楊先生又開始啟動了這件已沉寂數月的等候審判。

楊先生透過驗車廠辦理保險的人告知我他將以我名義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過年後開學前(又是另一個學期的開學前夕)我騎鐵馬到歸仁分局領了初判表,裡面註明了我未注意路況變換車道,黃先生未留意前車狀況追撞。

原先(四個月前),楊先生說他看了現場圖,他覺得肇事責任不在我,所以對黃先生未提供賠償。我告訴楊先生但是我也有責任,我變換車道時肇事的,而且出事時黃先生一直咆哮著:妳為什麼沒有打燈號,但是楊先生不為所動。

我拿到初判表隔天(開學第一天)放學後先帶林瀚去新樓就診身心科,再將初判表送到保險公司東門城辦公室,請他們轉交給永康區的楊先生。接待我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幫忙影印後看了說:看來你的責任較大喔!

喔,我真高興有這麼一個說法!

公正何尋,公理何在?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唯有耶和華鑒察人心。祂在天上,我們各人在祂眼前不只是所行的,連所思所想的具都是赤露敞開的,無所隱藏的。

2015年2月27日台灣的可怕小確幸(因228國定假日正逢已放假的週六,故前一天的週五就小確幸的放了假)。聯合報首版頭條標題說:典獄長記大過,影帶首度曝光,戳破謊話連篇。

不只是人自以為是(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人甚至還常更可怕的扭曲事實來粉飾所行的,當話語不再只是溝通的純正工具,而成為廣告工具,人言為信成為傳說中的陳義過高,人人都得在話語的叢林裡摸索迷惘,話語的面貌多樣,人類被自己的巧思所綑索拘禁,不再有單純的互信,人人配戴懷疑度數加散光的眼鏡看周圍的人和事,還能有清朗明亮的心眼,即使是要看自己?

感謝神,"唯有耶和華鑒察人心"!

我們需要相信有神,需要知道公理不必然在人心裡。

PS 1
 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消息說有人要將一些中文翻譯成馬來西亞的話,卻發現他們的語言裡沒有[義]這個字,馬國人民長期信奉回教,回教教義教導當年的虧欠到了年終就告終,所有的負債在新的一年的元旦就一筆勾銷了。這個世界實在不僅僅是語言風俗民情各異,人心也各異哪!

PS 2
2015年2月27日頭版還有這標題:南韓 通姦除罪  保險套股價 立刻漲停鎖死

在變換不居的世代裡,人們需要尋訪古道,走在不會變動的真理的道路上。

我們需要相信有神,需要知道公理不必然在人心裡。
我們也需要面對: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在那位公正公無私的審判官前無一人能脫罪或除罪。我們的確都是虧缺了製作我們的造物主榮耀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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